东南网12月31日讯 12月30日,三明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因工作需要,决定免去:
苏迎平的三明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吴擢祥的三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根据市法院提请,免去:
周春平的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因到龄退休,免去:
邱良植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杨佩琴的三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免去:
罗玮的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因工作需要,决定:
接受罗玮辞去三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三明市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决定任命:
吴健成为三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黄功华为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因工作需要,任命:
蔡建明为三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铃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陈斌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
赖荣、郭荔华为三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
来源:三明市人大代表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