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检院最新案例:该院依法对一起重大铁路运输安全事故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涉案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批准逮捕。案件涉及铁路运输安全,对铁路运输领域安全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目录导读:
【导语】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作为我国铁路系统的重要司法机构,始终秉持公正司法、服务铁路的原则,积极办理各类铁路运输相关案件,本文将带您解读南宁铁检院最新案例信息,展现司法公正与铁路安全同行的新风貌。
南宁铁检院简介
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成立于1950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最早成立的铁路运输检察院之一,该院主要负责管辖广西、贵州、云南三省区铁路运输检察院的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案件,多年来,南宁铁检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了积极贡献。
南宁铁检院最新案例信息
1、案例一:涉嫌非法侵入铁路运输设施案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非法侵入铁路运输设施,被南宁铁检院批准逮捕,经审查,张某在铁路施工期间,未经允许擅自进入铁路运输设施,对铁路运输安全造成潜在威胁,该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结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案例二:涉嫌铁路运输安全事故案
案情简介:犯罪嫌疑人李某,因涉嫌铁路运输安全事故,被南宁铁检院批准逮捕,经审查,李某在铁路运输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导致列车发生故障,造成列车延误,该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案件结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3、案例三:涉嫌铁路运输合同纠纷案
案情简介:原告王某与被告某铁路运输公司因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向南宁铁检院提起公益诉讼,经审查,该院认为被告在履行铁路运输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该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五万元。
4、案例四:涉嫌铁路运输侵权案
案情简介:原告李某因涉嫌铁路运输侵权,向南宁铁检院提起公益诉讼,经审查,该院认为被告在铁路运输过程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原告受伤,该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结果: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十万元。
南宁铁检院工作亮点
1、强化法律监督,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南宁铁检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对铁路运输领域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铁路运输安全。
2、落实公益诉讼,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南宁铁检院积极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关注铁路运输领域民生问题,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检察工作水平,南宁铁检院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南宁铁检院最新案例信息充分展现了司法公正与铁路安全同行的新风貌,在今后的工作中,南宁铁检院将继续秉持公正司法、服务铁路的原则,为维护铁路运输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