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三部委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旨在动态掌握知识产权金融发展,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本文目录导读: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已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市场活力,金融监管总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此举旨在构建多元化、全方位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融资渠道。
试点背景
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决定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以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完善的金融服务。
1、建立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体系,试点期间,将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等,为创新型企业提供多元化的融资服务。
2、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机制,试点期间,将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支持力度,简化融资流程,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
3、探索知识产权保险业务,试点期间,将鼓励保险公司开发针对知识产权的保险产品,为创新型企业提供风险保障。
4、加强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试点期间,将推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信息查询、评估、交易等服务。
5、强化知识产权金融人才培养,试点期间,将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人才的培养和引进,提高金融机构知识产权金融服务能力。
试点意义
1、促进知识产权保护,通过试点工作,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激发企业创新活力,推动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
2、缓解企业融资难题,试点工作有助于创新型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融资效率,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3、推动金融创新,试点工作将推动金融机构在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领域进行创新,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4、促进产业升级,试点工作有助于优化产业结构,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动态掌握
为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将建立动态掌握机制,对试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评估和总结,具体措施如下:
1、定期召开试点工作协调会议,研究解决试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建立试点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发布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3、对试点工作进行评估,总结试点经验,为全国推广提供借鉴。
金融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工作,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相信在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必将取得圆满成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助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